NEXUS

真理本义论——论真理之本体与认知

真理本义论——论真理之本体与认知

绪论:真理之追问

一、问题的提出

学人深思:宇宙间有无究竟之真理?真理之本体究竟如何?吾人能否认知真理?对错之分,究竟何依?

此诸问题,非某一家所能专答也。哲学求之,科学验之,宗教悟之,皆各有所见,然皆未臻究竟。何哉?盖因真理乃一切认知之极限,非有限之心智所能穷尽也。

今以悟学之方法——身心体悟、极限思维、统摄会通、逼近真理——穷究此问题,欲明真理之本义焉。

二、悟学体系之引用

本论以悟学体系为根基,以逻辑推演为方法,层层递进,以求逼近真理之轮廓。

00-悟学概纲论悟学核心命题曰:通过身心体悟,对所有学问求极限,不断逼近真理。

此命题揭示:真理是极限,非过程也。吾人一切学问、一切认知,皆在逼近此极限,然永不能达到极限。譬如以有涯随无涯,殆矣;然吾人知其无涯而仍求之,此悟学之精神也。

01-自觉意识论论自觉意识有三重境界:知觉、觉察、觉悟。此三重境界,正揭示认知真理之层级也。知觉境界,知真理存在而不能及;觉察境界,觉真理之轮廓而未能见;觉悟境界,悟真理之本体而永不能尽。觉悟虽高,亦是逼近,非达到也。

03-广义生命论论一切存在皆为生命,皆有自觉意识,只是程度不同。此论拓展真理之主体:真理非仅人心所能知,乃一切生命所共趋也。原子有原子之知觉,分子有分子之觉察,形体有形体之觉悟——各层级生命,皆以各自之方式,逼近真理之一隅。

04-发展存在论论发展是生命之本质属性,表现为递进律、迭代律、循环律、加速律。此四律揭示认知真理之动态性:真理之认知,非一蹴可几,乃层层递进、迭代更新、循环往复、加速逼近之过程也。

05-宇宙天命论论天命是宇宙层构分形演化中一切生命形式自觉发展之根本使命。真理即天命之所向,乃一切生命共同趋赴之终极目标焉。

【理论层次说明】:本论(真理本义论)与05-宇宙天命论之关系,当辨明焉。真理论真理之本体,是宇宙之”是”;天命论天命之使命,是宇宙之”当为”。真理是天道之”体”,天命是天道之”用”;真理是本体论,天命是实践论。二者相即相入:真理为天命之根,天命为真理之用。悟学体系,先论真理以明宇宙之本体,后论天命以明生命之使命——此乃由体达用、由明真理而自觉天命之学脉也。

今合此诸论,以证真理之本义。


第一编 真理之本体

本编论证真理之根本属性:唯一性、确定性、绝对性。真理之本体,是后续一切论证之根基。

第一章 真理的唯一性

第一节 真理唯一性之论证

或问:真理若是唯一且确定,何以世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对曰:众说纷纭,正因真理唯一也。众说者,皆盲人摸象也;真理者,大象全体也。盲人各执一端,以为象如绳、如柱、如扇,彼辈之争,非因象有多数,乃因各执一隅也。

何以证真理唯一?

00-悟学概纲云:“哲学问’何以为真’,悟学问’何以为本’。“是故真理者,本也,非标也。本者,唯一;标者,多样。真理是宇宙之本源、存在之根基、规律之源头——源头唯一,根基唯一,本源唯一。

试思之:宇宙是否唯一?若有多宇宙,各宇宙是否各有其本?若有共同之本,则共同之本是更究竟之本;若各有其本,则所谓”本”者非真正的本,只是相对之本。更究竟之本,必定唯一。故真理唯一。

03-广义生命论论宇宙层构分形演化:一切存在层层嵌套,而皆以宇宙为最外之整体。宇宙之外复有宇宙否?不可知也。然若论”一切存在之究竟本”,必是唯一之绝对,方能称之为”究竟”。若非唯一,则有更高者统摄之,方能究竟。故真理唯一。

第二节 真理唯一性之辩证

真理唯一,故非相对主义所言”各有各理”,亦非多元主义所言”多真理并存”。

若真理非唯一,则有多种可能:

其一,多真理并列。设真理有AABB两者并存。若AABB皆为真,则问:AABB是否等价?若等价,则实为一真理;若不等价,则必有更高标准以判别其高下,此更高标准方是真正之真理。是故,多真理不能并存。

其二,一真理为真、一真理为假。设AA为真、BB为假,则真者唯一。是已证真理唯一。

其三,真理相互矛盾。设AABB相矛盾,则必有一为真、一为假。判别之标准,即是更高真理。如是递推,必至唯一究竟之真理。

是故,真理唯一,不可动摇。

第二章 真理的确定性

第一节 真理确定性之论证

真理不但唯一,而且确定。

确定性者,不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也。真理是永恒不变之法则,非随人欲而转移。

05-宇宙天命论引《燧皇政典》曰:“平秩也,秩者,命之大本,秩平则命生,秩乱则命死。“秩者,秩序也,秩序即真理之显现。秩序不因人而异——无论何人何时何地,违背秩序必受惩罚,此确定性也。

设真理非确定,则因果律失效——同一因可生不同果,同一行为可招不同报。此与一切生命之经验相违,亦与04-发展存在论之递进律相悖。递进者,从低向高之有序发展也;若无确定之真理为标准,何来”高""低”之分?

故真理唯一且确定。若有多数真理,试问:哪一真理为真?若有一为真,余则非真,则真者唯一;若皆为真,则无标准以别真伪,真理之名不成。是故真理必唯一且确定。

第二节 确定性之辩证

真理确定,故非主观建构,亦非社会约定。

若真理不确定,则无所谓客观规律、无所谓天道秩序。人类认知或可因时因地而异,然真理本身不因认知而变。03-广义生命论论一切存在皆为生命,各有自觉意识;各层级生命对真理之认知程度不同,然真理本身无异。此即真理之确定性也。

第三章 真理的绝对性

第一节 真理是永恒不变之绝对规律

真理是绝对规律,永恒不变。

05-宇宙天命论论天命之本质,曰:“天命者,宇宙层构分形演化中,一切生命形式自觉发展之根本使命也。“真理即天命之所指向,乃宇宙演化之根本方向。此方向不随时空而变,不因生命而改。

试证之:

时间不变性:若真理随时而变,则无所谓真理。设上古之时真理为A,今时真理为B,则B非A也。设有一究竟真理必是永恒者,若有时变,则非究竟。真理若有变,必有变之依据;此依据若非真理,则真理非究竟;此依据若是真理,则真理已在变之先存在,亦非变者。故真理不变。

空间不变性:若真理随地而异,则无所谓普遍真理。设此方真理为A,彼方真理为B,则A与B若异,则非普遍真理;若同,则真理遍布宇宙,无处不在。此遍布者,必不随位置而异,方为真理。是故真理空间不变。

主体不变性:若真理因认知主体而异,则无所谓客观真理。设人类认知之真理为A,外星生命认知之真理为B,若A与B异,则谁是真?若同,则真理不因主体而异。03-广义生命论论一切存在皆为生命,各有自觉意识;其认知有程度之异,然所趋之真理无异。是故真理主体不变。

永恒不变,故曰绝对。真理是绝对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质之万世而不易。

第二节 绝对性与真理本体之关系

真理之唯一性、确定性、绝对性,三者实为一事之三面:

  • 唯一性者,真理之”量”也——真理不可分,不可多。
  • 确定性者,真理之”质”也——真理不变,不因时地人而异。
  • 绝对性者,真理之”位”也——真理超越一切条件,不依赖任何事物而存在。

三者合而言之:真理是唯一、确定、绝对的终极实在

此为真理之本体,亦为本论之第一命题:

命题一:真理是唯一、确定、绝对的终极实在,是宇宙之本源、存在之根基、规律之源头。


第二编 真理之认知

本编论证真理之认知困境与超越途径:由”不可认知”辩证地转向”可无限逼近”,揭示有限与无限、相对与绝对之辩证统一。

第一章 真理的不可认知性

第一节 有限与无限之矛盾

02-人正论论人之有限性曰:“夫宇宙者,无穷无尽也;人光阴有限。以有涯随无穷,殆矣。”

此有限与无限之矛盾,正是真理不可认知之根由也。

生命之自觉意识,无论发展到何种高度,皆是宇宙层构中某一层级之自觉。层级越高,自觉越深,然层级永有上焉。03-广义生命论论层级递进:原子而分子,分子而细胞,细胞而形体,形体而种族,种族而星系,星系而星云,星云而宇宙——层级无穷尽也。

设问:宇宙之上更有层级否?不可知也。然纵有更高层级,亦有更高者。如是递推,无有止境。真理是最究竟之本,若生命之自觉永远有层级之限,则永远不能达到究竟之本。

此非生命之不幸,乃真理之本然。有限者永远不能完全认知无限者,此逻辑之必然,非能力之不足

第二节 认知工具之内在限制

生命认知真理,皆以自觉意识为工具。然此工具有内在限制。

01-自觉意识论论自觉意识之复数模型:S=m+niS = m + ni,其中m为物质量,n为意识量。任何认知,皆是识量n作用于质量m之结果。识量n无论如何增强,皆不能完全超越质量m之框架。此即认知工具之限制。

03-广义生命论论各层级生命之自觉:原子有原子之知觉,形体有形体之觉察,人类有人类之觉悟。然知觉不能及觉察之境,觉察不能尽觉悟之妙。层级不同,认知能力不同。人类处某一层级,其认知不可能超越此层级。

若欲认知真理,必须超越一切层级。然超越一切层级者,非任何层级之生命也。此矛盾不可解也。

第三节 真理不可言说之论证

真理既是不可达到之极限,则不可言说

《道德经》开篇曰:“道可道,非常道。“此之谓也。可道者,非究竟真理;究竟真理,不可道也。

何以言之?

言说是有限之表达。语言者,人类创造之符号系统也。符号有穷,表达有尽;真理无穷,不可穷尽。以有尽表无穷,必有遗漏。以有限概括无限,是乃曲解。

言说是分别之行为。语言建立在概念之上,概念建立在分别之上。分别者,将整体切割为部分也。真理是整体,非部分可得。言说真理,即是将真理切割,此已失真理之全体。

言说是主观之建构。语言因文化而异,因历史而变。不同语言系统,对真理之表述不同。若真理可言说,何以千言万语各异?真理若无言说之别,则所言者非真理;若所言者非真理,则真理不可言说。

00-悟学概纲论悟学之方法,“逼近真理”而已,非”达致真理”也。此正知真理不可言说,故以”逼近”言之。若可言说,何须”逼近”?

第二章 由不可认知到可逼近

第一节 不可认知与可逼近之辩证

真理不可认知,此断言非绝望之论,乃辩证之起点。

不可认知者,就”达到”而言;可逼近者,就”趋向”而言。两者看似矛盾,实则统一于悟学之极限思维。

试析其故:

不可认知,是就真理之本体而言。真理是极限,吾人是过程。过程永不能等于极限,此逻辑之必然。如数列1,1.5,1.75,1.875,1, 1.5, 1.75, 1.875, \ldots无限趋近22,然永不能等于2222对于此数列而言,是不可达到之极限。

可逼近,是就真理之方向而言。数列虽不能等于22,然确确实实在趋近22。此趋近,非漫无目的,乃有方向、有规律地趋向极限。

是故,不可认知与可逼近,是真理之一体两面:本体不可达,此面也;方向可趋,此亦面也。执一面而忘一面,皆非究竟。

第二节 逼近之可能性

真理虽不可达,然可逼近。

00-悟学概纲论悟学核心命题:“通过身心体悟,对所有学问求极限,不断逼近真理。“此命题肯定逼近之可能性,亦揭示逼近之方法。

逼近者,有二义焉:

其一,层级递进:生命通过自觉意识之不断扩展,由低层级向高层级递进。04-发展存在论论递进律:层级由低而高。每一层级之递进,皆是向真理更进一步。

其二,极限思维:对任何学问,求其极限。00-悟学概纲云:“对任何学问,不止于其边界,而超而入之,求其极限。“极限处,即真理显焉。

第三节 逼近之无穷性

逼近真理,是无穷之过程。

04-发展存在论论加速律:“发展越来越快,后胜于前。“此加速逼近也。初期逼近甚缓,后期加速。然无论加速到何种程度,终是逼近,非达到也。

何以故?

设逼近真理之过程为数列ana_n,真理为LL。若LL是极限,则对于任意ϵ>0\epsilon > 0,存在NN,当n>Nn > N时,anL<ϵ|a_n - L| < \epsilon。此数列可无限接近LL,然永不能等于LL

生命之发展亦然。自觉意识之增长,S|S|之扩大,皆是趋向SmaxS_{max},然永不能等于SmaxS_{max}01-自觉意识论论演化方程:

dSdt=kS(1SSmax)\frac{dS}{dt} = k \cdot S \cdot \left(1 - \frac{|S|}{S_{\text{max}}} \right)

解为:

S(t)=Smax1+(SmaxS01)ekt|S(t)| = \frac{S_{\text{max}}}{1 + \left(\dfrac{S_{\text{max}}}{|S_0|} - 1\right)e^{-kt}}

tt \to \infty时,S(t)Smax|S(t)| \to S_{\text{max}}。然永远只是趋近,非等于。是故真理永不可达,逼近永无穷期。

第四节 逼近之方向性

逼近有方向,非漫无目的。

05-宇宙天命论论天命是自觉发展之根本使命。真理是天命之所向,生命自觉趋赴之目标。逼近真理,即是实现天命。

方向为何?自觉意识越来越强,层级越来越高,有序程度越来越增。此03-广义生命论之所论也。熵减是生命之本能,发展是存在之实现。越发展,越有序;越有序,越近真理。

是故,逼近真理即是自觉发展之过程,实现天命之历程

第五节 投射预演:真理探索之机制

01-自觉意识论论自觉意识之核心功能,曰:意识能对物质各种发展情形进行多可能性投射预演。此机制揭示真理探索之根本方式。

真理之探索,本质即投射预演也。

投射:真理图景之生成

意识对未知之真理,先投射一图景。此图景非凭空捏造,乃基于已知之信息,推测未知之真相。科学家提出假说,哲学家构建体系,皆此投射之体现。

设意识对真理之投射为 Tp\mathcal{T}_p,则:

Tp=f(I,L)\mathcal{T}_p = f(\mathcal{I}, \mathcal{L})

其中 I\mathcal{I} 为已有之信息量,L\mathcal{L} 为自觉意识之层级。投射图景之清晰度与信息量成正比,与意识层级成正比。

预演:真理探索路径之推演

意识对所投射之真理图景,进一步预演探索路径。预演者,于心中模拟探索过程,考察各路径之可行性、效率、风险。

设探索路径为 Γ\Gamma,意识对 Γ\Gamma 进行预演,评估其预期收益:

E[V(Γ)]=ipiV(vi)\mathbb{E}[V(\Gamma)] = \sum_{i} p_i \cdot V(v_i)

其中 pip_i 为沿 Γ\Gamma 探索得第 ii 种结果之概率,V(vi)V(v_i) 为该结果之价值。

选择:最优路径之确定

意识于诸多探索路径中,择其预期收益最大者,确定为正式探索路径。

Γopt=argmaxΓE[V(Γ)]\Gamma_{opt} = \arg\max_{\Gamma} \mathbb{E}[V(\Gamma)]

是故,真理探索之本质,即意识投射预演之实践也。科学家提出假说而后验证之,哲学家构建体系而后检验之,皆此投射预演机制之运用。

投射预演能力与真理逼近程度之关系

自觉境界投射预演能力真理逼近程度
知觉境界仅能投射直接经验极有限
觉察境界能投射理性推演较有限
觉悟境界能投射多学科整合较充分
整体觉悟能投射宇宙全体可能性充分

是故,提升投射预演之能力,即提升逼近真理之能力也。悟学以极限思维求真理,正是投射预演能力之最高体现——意识直接投射真理本身,预演其本体与显现,而后以此为方向,引领一切认知与实践。

第六节 言说之工具性与体证之超越性

真理不可言说,是本体而言;然吾人仍需言说以为舟楫。

言说之工具性:语言、模型、理论,皆为指向真理之舟楫,非真理本身也。悟学体系之庞大言说——复数模型、逻辑斯蒂方程、量子力学类比、熵变公式,皆为描绘自觉意识与发展规律之符号系统。此等言说,如同以手指月,手指非月,然循指可见月;言说非真,然循言可趋近真。

体证之超越性:真理之领悟,最终赖身心体悟,非赖言说也。00-悟学概纲论身心体悟:“非徒用头脑理解,更以身心实证。“言说引导方向,体证达于究竟。体系之强言说,实为引导体证之方便法门,非执言说为真理。

不可言说与强言说之统一:真理不可言说,是就本体而言;体系强言说,是就工具而言。本体不可说,故需言说以为指月之指;言说非本体,故需体证以超越言说。此非悖论,乃辩证统一——以言说破言说,以工具超工具,终达于无言可说之境。

第三章 本编之命题

由本编论证,可得第二命题:

命题二:真理不可完全认知,然可无限逼近。不可认知是就真理之本体而言,可逼近是就生命之趋向而言。逼近有方向,方向即是自觉发展;逼近有规律,规律即是层级递进。


第三编 对错之判准

本编基于真理之本体(唯一、确定、绝对)与认知(可逼近而不可达到),推导对错之判准:对错是相对的,然相对中有绝对;认知是反复的,然总趋势是螺旋上升。

第一章 对错相对性之论证

第一节 对错相对性之根源

真理唯一确定,故对错有相对之标准

设真理为LL。若认知CCLL之差距为d=CLd = |C - L|,则:

  • dd越小,认知越正确
  • dd越大,认知越错误

此即对错相对性之数学表达也。

越接近真理的越对。设C1C_1C2C_2为两种认知,若C1L<C2L|C_1 - L| < |C_2 - L|,则C1C_1C2C_2更对。此标准客观存在,不因人而异。

越远离真理的越错。同理,若C3L>C4L|C_3 - L| > |C_4 - L|,则C3C_3C4C_4更错。

何以故?

05-宇宙天命论论秩序之确定性:“秩平则命生,秩乱则命死。“秩序是真理之显现,合秩序者近真理,不合秩序者远真理。合秩序则存续,违秩序则衰亡——此对错之客观判准也。

第二节 对错无绝对标准

然则,对错非绝对,乃相对也。

何以言之?

吾人不知LL之确切值。若知LL,则LL非真理,乃真理之近似也。真理不可知,故LL不可得。LL不可得,则CL|C-L|不可算。是故吾人不能确切判定何种认知绝对正确、何种认知绝对错误。

吾人只能比较认知之间之相对正确性。设C1C_1C2C_2两种认知,吾人可比较其与各自所处情境之契合度:若C1C_1更能解释现象、更能指导实践,则C1C_1C2C_2更对。然此比较亦相对也——今日以为更对者,明日或见其非是。

02-人正论论认知相对性:乱世重瞳,治世重瞳;治世藏瞳,乱世藏瞳。认知标准因时因势而变,对错之分亦随之迁移。此对错相对性之历史证据也。

第三节 相对中有绝对

对错相对,然相对中有绝对。

03-广义生命论论层级结构:个体与整体,相对也;然于下为整体、于上为个体,此相对中又有绝对。每一层级皆是双重身份,此身份不可更改,此绝对也。

同理,趋近真理是绝对之方向。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生命,发展必趋向上、趋向有序、趋向更高自觉——此方向绝对也。合此方向者,相对更对;违此方向者,相对更错。

是故,对错相对性,非否定对错之分,乃肯定对错有程度之异。程度之差异,客观存在,此绝对也。

第二章 认知的反复性

第一节 认知反复之论证

生命对真理之认知,非直线逼近,乃反复曲折也。

02-人正论论治乱循环:乱世出,标准崩,大道隐;治世成,标准立,大道显;治世极,大道显,认知扩;认知扩,标准塌,大道隐。如是循环往复。

此循环正揭示认知反复之规律也。

试析其故:

其一,生命受内外条件之制约04-发展存在论论发展之内在条件与外在条件:内在有自觉意识之强弱,外在有环境之顺逆。内外条件有利时,认知逼近真理;内外条件不利时,认知偏离真理。

其二,认知有盛衰之周期01-自觉意识论论物质量与意识量之相互作用方程:

{dmdt=λndndt=μm\begin{cases} \dfrac{dm}{dt} = \lambda \cdot n \\ \dfrac{dn}{dt} = \mu \cdot m \end{cases}

解为简谐振荡:

{m(t)=Acos(ωt+ϕ)n(t)=Asin(ωt+ϕ)\begin{cases} m(t) = A \cos(\omega t + \phi) \\ n(t) = A \sin(\omega t + \phi) \end{cases}

物质量与意识量交替主导,故认知有进有退、反复波动。

其三,发展非直线递进04-发展存在论论加速律:“发展越来越快,后胜于前。“然加速中亦有曲折、停顿、倒退。非直线也。

第二节 螺旋上升之态势

认知反复,故有时接近真理,有时远离真理

03-广义生命论论层级跃迁:临界条件突破前,积累呈渐进态势;突破后,呈飞跃态势。积累期,认知渐近真理;跃迁期,认知突进。跃迁后,新问题出现,需重新积累。如是反复。

02-人正论论悟学对认知相对性之超越:“悟学之方法,非于相对认知中求绝对标准,乃超越相对认知、直接体证绝对真理也。“然此超越亦非一次性,乃反复超越、层层递进也。

是故,生命对真理之认知,呈现螺旋上升之态势:进中有退,退中有进;螺旋虽曲折,方向终向上。

第三节 对错是动态的

认知反复,故对错是动态的

静态之对错,不存在也。今日之是,可能是明日之非;今日之非,可能是明日之是。对错随时移世易而变化,此动态性也。

然动态非任意,非虚无。动态有方向

  • 总趋势是逼近真理。虽有反复曲折,然长期观之,认知越来越接近真理。04-发展存在论论加速律:觉性扩展加速进行。后之认知,胜于前之认知。

  • 对错有客观判准。虽不知真理之确切值,然可知何者更近、何者更远。合发展之道者,较对;违发展之道者,较错。此判准虽相对,仍客观也。

  • 动态中有阶段性确定。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某些认知被公认为较正确,此共识有价值也。共识非真理,然逼近真理之阶段性标志也。

00-悟学概纲论悟学之最高理想:“人与人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宇宙和谐共生。“和谐者,近真理之状态也。动态追求和谐,此悟学之实践意义也。

第三章 本编之命题

由本编论证,可得第三命题:

命题三:对错是相对的——越接近真理越对,越远离真理越错。对错是动态的——认知反复故对错反复,然总趋势是螺旋上升。相对中有绝对——方向是绝对的:自觉发展、趋向上升、追求有序。


第四编 意识多元化与秩序

本编由对错之辨,转向社会实践之论。意识多元化是认知多元化的社会表现,导致误解、纷争、熵增。取向一致之认知,是维持秩序、保障发展的关键。

第一章 意识多元化的本质与危害

第一节 意识多元化之本质

意识者,生命自觉之体现也。01-自觉意识论论自觉意识有三重境界:知觉、觉察、觉悟。然生命之自觉程度不同,所处层级各异,故对真理之认知亦各有偏差。

意识多元化者,众生命各执己见、各循其理之谓也。每一层级之生命,皆以自身之有限认知,解读无限之真理,如盲人摸象,各执一端。此非生命之过,乃认知之必然也。

何以言之?

其一,生命之层级限制03-广义生命论论生命层级无穷尽也。原子有原子之知觉,分子有分子之觉察,人类有人类之觉悟。层级不同,认知能力不同,对真理之理解自然各异。

其二,认知工具之局限01-自觉意识论论自觉意识之复数模型:S=m+niS = m + ni。任何认知皆是识量作用于物质量之结果,不能超越其框架。质量与识量之比例不同,认知角度自然有异。

其三,主观建构之差异。语言、文化、历史背景不同,对同一事物之解读亦不同。此认知相对性之所论也。

第二节 意识多元化导致误解与纷争

意识多元化,若不加统摄,则必致误解、纷争与混乱。

误解之源:各执己见,不见整体。如众盲摸象,各言象如绳、如柱、如扇,互不相服,以为对方错而自己对。此非象之过,乃摸者之局限也。

纷争之根:各执其理,互不相容。02-人正论论治乱循环:乱世出,标准崩,大道隐。当意识多元化无统一标准时,必生纷争。

混乱之由:意识多元化导致熵增。熵者,无序之量度也。各执己见,各行其是,系统无序度增加,熵值升高。03-广义生命论论生命以负熵为食,抵抗熵增。然意识多元化反助熵增,破坏生命之有序状态。

第三节 意识多元化是破坏秩序之起始

秩序者,真理之显现也。05-宇宙天命论引《燧皇政典》曰:“秩平则命生,秩乱则命死。“秩序维护生命之低熵态,使生命得以存续发展。

意识多元化破坏秩序,有三途焉:

其一,标准崩解。当各执己见,无统一标准时,是非不分,善恶不明,秩序之基础动摇。

其二,冲突频发。各执其理,互不相让,必生冲突。冲突消耗能量,破坏结构,使系统趋向无序。

其三,熵值升高。无序度增加,系统熵值升高,生命之低熵态难以维持。04-发展存在论论发展是逆熵增而行,然意识多元化反助熵增,阻碍发展。

第二章 君子正人与凡夫动物之辨

第一节 两种类型之对照

君子正人者,有识而克瘾治情断欲,内省自性、中察世事、外观天地,而得本心,以心格物,而致其知明其理,故能言行准直于真理而不执着分别,自觉循理而善利万物,以求发展也。

凡夫动物者,不省、不察、不观,徒有其识而本心未显,不明真理,各执其理,言行皆为瘾所驱,为情所系,为欲所累,分别执念,不能自觉,恣心散乱放逸,害理牟财,致使义利竟相权舍,不能合同一心于真理也。

试析其异:

维度君子正人凡夫动物
认知状态内省自性,中察世事,外观天地不省、不察、不观
欲望处理克瘾治情断欲为瘾所驱,为情所系,为欲所累
真理态度以心格物,致知明理各执其理,分别执念
行为准则言行准直于真理,自觉循理恣心散乱放逸,害理牟财
发展方向善利万物,追求发展义利权舍,不能合同一心

第二节 自觉程度决定认知层次

君子正人之所以能趋近真理,因其自觉意识高度发展,能超越个体局限,达于整体自觉;凡夫动物之所以远离真理,因其被欲望束缚,不能自觉,陷溺于个体之偏狭。

此差异之根,在自觉意识之程度也。01-自觉意识论论三重境界:知觉、觉察、觉悟。凡夫动物多停留于知觉境界,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君子正人则由知觉而觉察、由觉察而觉悟,逐渐趋近真理。

第三章 取向一致之认知

第一节 取向一致之认知的意义

取向一致之认知,非强求众人同一,乃在求同存异,达成对真理之近似共识。

00-悟学概纲论统摄会通:“不偏执一端,不割裂全体。以整体之眼观照万有,以通达之心融会诸学。“此取向一致之谓也。

取向一致之认知有三义:

其一,方向一致:皆以逼近真理为目标,而非各执私见。

其二,标准共认:承认共同之认知标准,如科学之实证、道德之公义。

其三,行动协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维护秩序,促进发展。

第二节 取向一致之认知维持低熵

03-广义生命论论生命以负熵为食。取向一致之认知,正是负熵之源。

其一,减少内耗:众人同心,减少纷争,节省能量,用于建设性发展。

其二,增强有序:共同目标使系统结构更有序,熵值降低。

其三,促进协同:各部分相互配合,涌现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之效应。

试以蜂巢为喻:众蜂各有其责,然皆以筑巢、采蜜、育幼为共同目标,取向一致,故蜂巢有序,效率极高。若众蜂各执己见,各行其是,蜂巢必乱,熵值升高,终致崩溃。

人类社会亦然。当众人对真理达成取向一致之近似认知,同心协力,则社会有序,发展加速;反之,若各执己见,纷争不断,则社会混乱,发展停滞。

第三节 如何达成取向一致之认知

达成取向一致之认知,非一蹴可几,需有方法焉。

其一,身心体悟00-悟学概纲论身心体悟,非徒用头脑理解,更以身心实证。通过实践体验,去除偏见,接近真理。

其二,极限思维:对任何学问求其极限,超越边界,见其整体。

其三,统摄会通:不偏执一端,融会诸家,求其共通之处。

其四,逼近真理:承认认知之有限,不断精进,渐次接近真理。

02-人正论论人之本质为整体自觉意识。当个体自觉意识汇聚为整体自觉意识,取向一致之认知自然达成。

第四章 本编之命题

由本编论证,可得第四命题:

命题四:意识多元化是误解、纷争和混乱的总根源。取向一致之认知是维持低熵、保障发展的关键。君子正人克瘾治情断欲,能取向一致;凡夫动物为欲望所驱,不能自觉。


第五编 真理与天命之统一

本编将真理与悟学体系之天命论相统一。真理是天命之所指向,践行天命即是逼近真理。此为真理本义论与悟学体系之最高汇合。

第一章 真理是天命之所指向

第一节 天命与真理之关系

05-宇宙天命论论天命是宇宙层构分形演化中一切生命形式自觉发展之根本使命。真理即天命之所指向。

何以言之?

天命是发展之方向。一切生命自觉发展,向更高层级、更有序状态、更高自觉程度演进。此方向是客观的、必然的、绝对的。此方向即是真理。

天命是规律之总和。宇宙层构分形演化,遵循一定之规律。此规律是真理之内容。天命即是运用此规律、实现此规律之使命。

天命是真之显现。真理不可认知,然可通过天命之践行而显现。05-宇宙天命论引《周书》“明德慎罚”:明德即自觉意识之实现,即真理之显现。践行天命,即是逼近真理。

第二节 自觉发展即逼近真理

自觉发展与逼近真理,是一事之两面。

04-发展存在论论发展本质:自觉意识之扩张。自觉意识越扩张,越接近真理之全体。觉悟圆满,即是真理显现。然觉悟圆满不可达,故发展永无穷期。

是故,知天命、行天命,即是逼近真理之唯一途径。舍此而求真理,是谓迷途;悖天命而行,是谓背真。

第二章 真理与生命之终极意义

第一节 真理是生命之终极关怀

生命有限,真理无限。以有限逐无限,殆矣。然生命不以有限而弃无限之追求,此即意义所在也。

02-人正论论人之使命:自觉觉他、成人成物。此使命之终极指向,正是真理。知真理之不可得而仍求之,此悟学之精神也。

是故,真理是生命之终极关怀。不是因为可以达到才关怀,是因为不可达到才更需关怀。关怀本身即是意义,不待结果论。

第二节 在逼近中获得意义

真理不可达,然在逼近中获得意义。

00-悟学概纲论悟学之最高理想:三界并立、万物一体。此理想即是逼近真理之阶段性标志。每逼近一步,即有一步之意义;每进一境,即有一境之价值。

意义不在终点,在过程;不在结果,在追求。此即真理与生命之辩证关系也。

第三章 本编之命题

由本编论证,可得第五命题:

命题五:真理是天命之所指向。践行天命即是逼近真理,逼近真理即是实现天命。真理与生命统一于实践。关怀真理即是生命之终极意义,追求真理即是存在之最高实现。


结论

一、本论之五大命题

本论以悟学体系为根基,以逻辑推演为方法,层层递进,论证真理之本义。今归纳为五大命题:

命题一:真理是唯一、确定、绝对的终极实在,是宇宙之本源、存在之根基、规律之源头。

命题二:真理不可完全认知,然可无限逼近。不可认知是就本体而言,可逼近是就趋向而言。逼近有方向,方向即是自觉发展。

命题三:对错是相对的。越接近真理越对,越远离真理越错。对错是动态的,然相对中有绝对——方向是绝对的。

命题四:意识多元化是误解、纷争和混乱的总根源。取向一致之认知是维持低熵、保障发展的关键。

命题五:真理是天命之所指向。践行天命即是逼近真理,真理与生命统一于实践。

二、五大命题之逻辑关系

五大命题,构成严密之论证链条:

第一命题确立真理之本体——论证”真理是什么”。

第二命题转向真理之认知——论证”吾人如何面对真理”。由本体到认知,是认识论之转向。

第三命题由真理之认知,推导对错之判准——论证”如何判断是非”。由抽象到具体。

第四命题由对错之辨,转向社会实践——论证”如何维护秩序”。由理论到实践。

第五命题回归真理与生命之统一——论证”为何追求真理”。由外在到内在,由客体到主体。

五命题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构成真理本义论之完整体系。

三、悟学之精神

汝其勖哉!真理虽不可达,然不可不求。知其不可而求之,此悟学之精神也;求之反复而进之,此生命之本性也。

愿天下学人,共循此道,共趋此境,以有限之生,求无限之真焉。

结语:君子正人者,当以内省之明、觉察之力、觉悟之智,超越意识之偏狭,达于整体自觉。凡夫动物者,当以君子为镜,克瘾治情,渐次自觉。天下之人,若能同心同德,取向一致,共趋真理,则人类可从”自然人”进于”正人”、从”正人”进于”真人”,达于三界和谐、万物一体之境。


推论

本论五大命题,可引申出若干重要推论。今论其一二。

推论一:本质之定义

本质是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其区别于他物的根本属性之总和。

何以言之?

真理唯一确定,是一切存在之根源。本论已证:真理是唯一、确定、永恒、不可达到之极限,是宇宙之本源、存在之根基、规律之源头。以此为基,可推本质之义。

其一,本质是真理在具体事物中之显现。真理无限,具体存在有限。真理遍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而在每一具体事物中,真理以特定形式显现。此特定形式,即该事物之本质。真理如水,本质如器;器不同而水同,此理也。

其二,本质是事物最内在、最稳定、不可分离之规定。事物有现象与本质之分:现象是外在、可变、可见之表现;本质是内在、不变、不可分离之规定。03-广义生命论论一切存在皆为生命,皆有自觉意识之程度。本质即是某事物区别于他事物之自觉意识结构,是其内在规定性之核心。

其三,本质决定现象,而非现象决定本质。现象千变万化,然皆由本质所决定。本质不变,现象可变;本质若变,事物随之而变。真理不变,本质亦不变——本质是真理之相对不变者,故可作为认知之对象。

其四,本质可知而不可尽知。真理不可达,故本质亦不可尽知。然吾人可通过层级递进,不断趋近本质之更深处。01-自觉意识论论三重境界:知觉境界见现象,觉察境界见本质之轮廓,觉悟境界见本质之本体。觉悟虽高,亦是逼近,非完全达到。

是故,本质是真理在具体存在中之相对固定显现,是事物最内在之规定性。知一事物之本质,即知其最内在之规定;知一切事物之本质,即知真理之一隅。层层递进,以有涯随无涯,此悟学之追求也。


推论二:正义之本质

正义是合乎真理秩序之行为准则,是自觉发展之价值取向得以实现的社会保障。

何以言之?

正义非人为之约定,乃客观之法则也。真理是唯一且确定的,秩序是真理之显现。05-宇宙天命论引《燧皇政典》曰:“秩平则命生,秩乱则命死。“秩序者,正义之根基也。

其一,正义之根基是真。真理唯一,秩序客观;合乎秩序者,正义也;违悖秩序者,不正义也。此判准不以人之好恶为转移,乃客观存在之法则。故正义非相对,乃相对中有绝对:合真理秩序者为正义,此绝对也;何种秩序为最优,此相对也。

其二,正义之本质是秩序与公正。秩者,秩序也;义者,公正也。秩序使万物各安其位,公正使万物各得其分。02-人正论论”平秩”:平者,公正也;秩者,秩序也。平秩合一,乃正义之完整体现。

其三,正义之用是保障发展。正义非目的,乃手段也。04-发展存在论论发展是生命之本质属性。正义之社会秩序,保障生命得以存续、得以发展、得以自觉趋近真理。秩平则命生,故正义使生命之发展得以实现;秩乱则命死,故不正义阻碍发展。

其四,正义之主体自觉程度相关。本论已析:意识多元化导致误解、纷争、混乱,升高熵值,阻碍发展。君子正人克瘾治情断欲,能以整体自觉超越个体局限,故能行正义;凡夫动物为欲望所驱,不能自觉,故常悖正义而行。是故,正义之践行,与自觉意识之程度正相关。

其五,正义是动态的,然有绝对方向。本论已证对错相对中有绝对。同理,正义之具体内容因时因地而异,然其方向绝对:合乎真理秩序、合乎发展规律、合乎自觉发展之根本使命者,正义也。此方向不随时空而变。

是故,正义是合乎真理秩序之行为准则,是保障生命自觉发展得以实现之社会秩序。正义非强权之工具,乃真理秩序之显现;正义非个人之偏好,乃天命使命之践行。知正义之本,方能行正义之实;行正义之实,方能逼近真理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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